一、资助经费
1、被认定为人才培养与就业示范基地的企业,给予每个20万元工作资助经费,经费从区人才专项资金中列支。
2、被评定为优秀高校应届毕业生,给予每名5000元工作资助经费,经费从区人才专项资金中列支。
二、扶持政策
1、搭建创业平台。依托广东惠州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,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创业场所,完善创业服务体系,吸引省内外优秀大学生来高新区创新创业。
2、出台扶持政策。根据《广东惠州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》,入驻创业苗圃区孵化期2年享受全额房租减免,“零房租”入驻;孵化区第一年享受全额房租减免,第二年按5元/平方米收取租金。入驻企业(团队)和个人的创业项目: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、科技、教育部门创业创新一、二、三等奖奖励的,按获奖等级,分别给予20、15、10万奖励;获得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、科技、教育部门创业创新一、二、三等奖的,按获奖等级,分别给予10、8、5万元奖励;获得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、科技、教育部门创业创新一、二、三等奖的,按获奖等级,分别给予5、3、1万元奖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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